夫妻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最常见的一项是彩礼的分配,男方会觉得当初给女方的彩礼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女方家则认为彩礼是结婚之前男方心甘情愿给女方的,没有理由现在离婚的时候要求拿回来。那么离婚彩礼属于谁的财产呢?
1、礼金的法律性质
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以及法律实务,结婚礼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亲友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在离婚的时候彩礼是不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一起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彩礼也不符合返还的条件,除非是符合彩礼返还的条件。
更多资讯请关注贵州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