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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带您了解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作者:贵阳律师网址:http://www.gyydls.com

  涉及到民事方面的内容都会深受人们的关注,今天贵阳律师为大家说说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贵阳律师

  1、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2、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3、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6、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以上就是贵阳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民事权利的分类你知道哪些的知识,望对大家能有一定的帮助。如需了解更多贵阳律师内容,请阅读本站其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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