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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生育子女应满足哪些条件?

作者:贵阳律师网址:http://www.gyydls.com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是可以的,但是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下面贵阳律师为您讲解一下:  

贵阳律师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如果再婚夫妻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按以下流程申请生育子女: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以上就是贵阳律师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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