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亿点成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今天是:
咨询电话:0851-85518900
             
189 0850 7812

贵阳律师:合同纠纷的主要特点

作者:贵阳律师网址:http://www.gyydls.com

接下来贵阳律师为大家说说合同纠纷的主要特点:  

贵阳律师

合同纠纷,从总体上来讲,具有如下之特点:  

主体特定  

合同纠纷的主体特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合同纠纷涉及到第三人的情况也存在,但并不多见,主要是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  

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  

属于民事纠纷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论等。民事方式区别于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直接干预合同纠纷,这与合同法平等的理念是不符合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大量存在的行政干预,目前仍然存在,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的,刑事方式是国家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合同一旦需要通过刑事方式解决,就不能称之为合同纠纷了。  

解决方式多样化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文章分类: 热点新闻
联网备案号:5201030200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