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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送给情人的东西,妻子可不可以要回?

作者:贵州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gyydls.com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一方出轨的情况经常有,有了外遇的老公为了讨情人的欢心,会送高昂的礼物,有的甚至还会将某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东西作为礼物送给情人。那么对于老公无偿赠送给情人的东西,妻子有权利要回吗?现在就由贵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告诉你们吧。

一位网友咨询:我跟老公结婚十一年了,当初一起开小餐馆的时候生活很苦,但为了家庭我们两个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因此我们两个人的感情特别好。现在生活虽然好起来了,但是我们两个的感情却变得不好了,总会为了一点事吵架。现在,我发现他在外面还养了个女人,整天送她衣服和包包。为了孩子,我一直没有揭穿他,想着忍耐几年等孩子成家就好了。

但是前段时间他居然用我们准备给孩子买房的钱给那个女人买了一套首饰,价值十几万,这回我真的忍不了了。我也有赚这些钱份儿,凭什么便宜都给了那个女人,所以想来问问贵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能要回我老公送给情人的礼物吗?

大部分是可以要回的!除非老公有证据证明所赠送礼物是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

贵阳律师事务所

即使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每个共有人有权处分,但是每一次的处分都须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如果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那么处分行为是无效的。与之相似,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需要取得统一意见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征得夫妻一方的同意,另一方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处分财产的一方返回: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恶意伪造共同债务,导致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受损。

2、夫妻一方不愿意支付另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治疗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

如果夫妻一方存在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另一方可以主张要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老公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恶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妻子的利益。此时,作为妻子可以主张要回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来送给情人的礼物。

如果老公可以证明自己送给情人的礼物是出资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那么妻子当然无权要求返还,但是在实践中取证困难。所以作为女人,如果老公出去找情人还用你们辛苦赚来的钱买礼物取悦情人,此时不要再忍耐,拿起手上的法律武器维护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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