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有小孩子的家庭就会一万抚养的问题打官司,从而涉及到权利以及费用的问题,如果之后发现费用根本就不够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贵阳律师事务所来个大家一起来进项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抚养费不够怎么办可以找对方要,如果对方不给的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对方不给的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实在不行的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我们贵阳律师事务所。
贵阳刘远东律师,贵州亿点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法律硕士、经济师,贵州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房地产和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律师,贵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016年评为贵阳市优秀律师,贵州电视台2频道特邀律师,具有多年从业经历、千余件案件办理经验。刘远东律师善于案件的法律关系研究,工作中精力充沛、思路清晰、法律思维敏捷、开阔,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交际和实践能力,面对疑难案件善于法律策划,通过全面、客观分析案件事实和运用专业知识准确定位案件本质问题,从维护当事人全面合法权益角度制定最佳法律解决途径和方案,并擅长将完善的法律方案转化为有针对性的法律文书和进行激烈的法庭辩论,进而全面维护当事人法律权益。
执业以来秉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法律权益”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过千余件典型的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先后担任多家贵州省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北京.重庆等外省市驻贵阳分支机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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